购买翡翠手链时却未见鉴定证书 工商责令商家退款

2015-04-03 11:04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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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快报 记者陈璐 通讯员詹清贵 梁茗丽)购买翡翠手链时,商家没提供鉴定证书,张先生怀疑不是正品,想要退货遭拒。3月26日,樊城工商分局责令珠宝商退还张先生购货全款19520元。

  3月24日,张先生在樊城一商场玉石珠宝专柜,花19520元买了串翡翠手链,当时商家未提供鉴定证书。次日在朋友提醒下,张先生才前往专柜索要。但张先生怀疑商家当初刻意隐藏鉴定证书,担心翡翠手链不是正品,想退货。商场认为,购买时双方已拟定“若非质量原因,概不退换”的合约,商品有鉴定证书,且张先生无法证明该手链有质量问题,拒绝退换。3月26日,张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樊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合同约定确实存在,但张先生所购手链上的吊牌,与鉴定证书图片上的不一致。工商人员认为,商家未及时提供鉴定证书,导致消费者在没有完全了解商品信息的情况下购买商品,应履行退货义务。

  经调解,该珠宝商同意为张先生退款退货。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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