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全面启动分级诊疗 三级医院将减少普通门诊

2016-02-18 09:54 来源: 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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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刘迅 通讯员 王芳)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卫计委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就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制定五年工作目标。

 

  今年,湖北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县内就诊率达88%;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基层首诊普遍开展,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有所缓解;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开展。

  分级诊疗试点增至41个

  分级诊疗是指由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级别疾病的治疗,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湖北省此次印发的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去年10月,湖北省28个县市区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县市区增加到41个。各试点地区通过建立“分诊化”的就医制度,制定常见病分级诊疗目录、制定双向转诊规范、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职工医保10%左右、城镇居民医保15%左右、新农合15%以上),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搭建了畅通平台。

  据初步统计,自2014年10月以来,试点地区基层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县级医院门诊量、住院人次增幅已明显减缓,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住院人次处于稳定上升态势,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左右。

  以宜昌市为例,2015年市内住院病人数量同比上升11.9%,乡镇卫生院住院病人数量同比上升23.4%;市外转诊率为8.5%,同比下降3%;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人次同比上升10.2%,市级医院门诊人次同比下降1.4%;市内住院患者新农合基金使用量同比增长22.3%;人均住院费用首次出现下降,患者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满意率达96%以上。

  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湖北省此次印发的方案中指出,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上,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

  如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案提出,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并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

  同时,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此外,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上,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等临床专科建设。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未来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此外,还将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并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门诊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三级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

  如何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方案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基层签约服务制度、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做作出部署。

  湖北省将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

  居民不出社区,也将享受到签约服务。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医疗机构在健康管理、专家服务、医保报销等方面为签约家庭提供优惠。

  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上,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此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畅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地方病转诊渠道,实行归口管理,可不受转诊率的限制。

  此外,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也会有“联动”。湖北将建立基于远程会诊后的再转诊机制,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

  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在推进双向转诊规范方面,方案提出,对常见病种转诊进行规范,逐年扩大病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尊重患者就医习惯和就近便利的原则,选择多家定点转诊机构,签订转诊服务协议。湖北省医疗机构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电子病案(病历)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

  湖北省将构建急慢分治转诊机制,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科目和诊治能力的患者,就近转至二级医院。重点畅通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患者和术后康复期患者下转渠道。保障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康复治疗。急危重症患者就近直接到二、三级医院就诊,病情稳定后且符合向下转诊指征的患者,应转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接续治疗、康复治疗。

  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将下沉。通过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引导城市医院(含县医院)医生到基层从事医疗服务,提高基层首诊能力。采取建立医联体、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完善薪酬制度、落实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政策等措施,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完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机制,量化人才培养、技术带动、双向转诊等工作内容,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为发挥好大型公立医院在分级诊疗中的关键作用,方案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预约上级医院时,必须先进行基层首诊;逐步提升预约挂号量占全部挂号总量的比例,提高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特别是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城市三级医院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预约转诊病人设立绿色通道。

  2016年分级诊疗工作目标

  1.出台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分级诊疗转诊流程,制定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8%

  3.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8%左右

  4.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的比例≥70%

  6.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分别达到38%、35%以上

  7.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95%、95%、80%、6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25%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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