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给房屋预售金"上锁"

2012-09-21 15: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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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

  武汉市房管局昨日宣布,10月1日起,《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实行。今后,购房人须将购房款打入房管、银行和开发商的三方协议监管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预售资金,也不能随意动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核程序才能动用。

    据介绍,武汉每年的预售金规模达800亿—1000亿元,该办法将堵死这笔资金的挪用空间,避免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却卷走预售金,留下“烂尾楼”给购房人。同时,武汉《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将相应作出修改,注明项目监管账户和账号信息。

    付款请刷专用POS机

    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将全款或首付交给开发商,这是大家熟悉的购房流程。但从下月开始,这一付款方式将发生改变。

    具体支付方式为:购房人通过售楼部专用POS机,将购房款打入房管、银行、开发商三方协议监管账户;开发商依据POS机签单,为购房人换领购房专用发票。如果售楼部没有专用POS机,或购房人使用现金,可凭开发商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纳房款,由银行划转至监管账户,开发商再根据银行凭证,为购房人换领发票。

    据武汉市房管局介绍,以后武汉每个预售房项目,将对应一个监管账户。购房人整个付款程序都“不经开发商的手”,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

    若购房人想解除合同,可由开发商向监管机构提交退房退款申请,监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再通知银行解除对相应资金的监管。

    认筹金、定金怎么交

    认筹1万抵10万、3天内交定金可享9.9折……这是目前武汉常见的楼盘促销手段。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前,几乎所有购房人都会先向开发商支付数千至数万元的认筹金、定金。这笔钱又该怎么交?

    武汉市房管局介绍,认筹金缴纳后,购房人在楼盘开盘时选中房源,才会转成定金;签订购房合同当天,定金将转成购房款,“只有转成了购房款,这笔钱才会进入监管账户。”

    也就是说,认筹金或定金的交付,还与此前一样。由于缴纳认筹金和定金后应在多长期限内签订购房合同,完全由开发商与购房人协商,会不会有开发商为逃避监管,提高认筹金、定金数额,甚至拖延签订合同的时间?

    房管局人士对此建议,客户缴纳认筹金、定金后,最好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约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以维护自身利益。

    预售资金35%重点监管

    开发商卷走预售资金,拖欠工程款、留下烂尾楼,这种现象并非没有先例。而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将有效规避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降低购房人的风险。

    据介绍,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监管部门将重点监管其中应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的部分,约占35%。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一个月、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等四个环节,每完成一个,才能申请动用这部分资金;监管机构经审核并现场勘查合格后,再向银行发送同意拨付证明,按比例拨付。

    对于预售资金中的非重点监管部分,开发商也需经过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才能动用。对于拒绝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或变向逃避监管的开发商,监管部门将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甚至关闭其项目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武汉市房管局副局长阎磊表示,开发商申请监管资金拨付的流程和标准,将公开透明,印发告知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

    声音

    售楼速度或提高市场洗牌望加快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并非新的调控措施。”武汉市房管局人士强调。但是,开发商不能随意支取预售资金,资金链会更加拉紧,将对楼市带来一定的影响。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研究副总监李国政认为,开发商都追求“现金为王”,新规实行后,开发商必须加快建设和销售速度,才能保证资金正常回笼。在这种情况下,房价很难轻易上调。

    此外,新规可能还会加快市场洗牌速度。目前,武汉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729家,其中仅567家有项目。相当一部分小房企的主业并非房地产,它们往往是挪用预售资金的“重灾区”。

    房管局人士分析,大中型开发企业虽然资金需求量大,但经过测算,重点监管资金只占企业流动资金17%左右,通过合理安排,不会对企业正常运转造成太大影响;但对于那些指望偶尔拿块地“掘金”的小开发商,因资金使用更加规范,腾挪空间被禁止,可能很快会被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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