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丘:法治社会应确保“程序正义”
凤凰卫视7月14日《新闻今日谈》,以下为文字实录:
黄橙子:刑犯曾成杰7月12号在家属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直接执行死刑,他的女儿最近在微博上面发声,说一定要讨回公道。究竟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前,究竟有没有必要告知家属,另外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来保障家属在事先的一个知情权。我们相关话题都会请到时事评论员闾丘露薇为我们做点评分析。
黄橙子:一个案件最后判决出来可能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有的人觉得判轻了,有的人觉得判重了,但是在那儿之前,程序上面的问题的话,和案件本身无关,程序上会不会有一些应该是固定的或者是有法律保障的一些统一的模式去遵循呢?
闾丘露薇:对我们的理解来说,法制社会其实更重要的一点是要确保程序上的正义,就是因为其实最终的裁决是由法官来做的,那法官他做的这样一个裁决的依据应该是证据,那有的时候对于很多的案件当事人来说,社会公众或者他的家人、当事人、相关双方对于这样一个判决肯定大家的看法是不一样的。
而且在法制社会很多时候还会存在这样一个情况,即便是被法院判清白的人,其实可能他未必是百分之百清白的,或者说被法院裁判有罪的人,在过了很多年之后你忽然发现原来是错判的,但是如果在整个的审判过程当中,法院是严格的按照每一个程序来走的话,那这是一个公众,一个社会所接受的这样一个规则。因为只有一个公众都接受的这样一个规则,我们才能够让这个社会有一个向前推进的一个方法。才能让一些我们觉得违反了社会规则的人,他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不过也因为这样的话,我觉得这是扯远了,就是对于死刑为什么大家会有讨论,这是因为法庭的审判他可能不能百分之百的确保说被判死刑的人一定是百分之百有罪的,或者有可能会滥杀无辜。所以这里面就有一个是宁放过一个还是宁可错杀一千,这里面又是一个指导性的思想问题。
但不管怎么样的说,对我们目前的这样一个社会现状来说,我要尊重法庭的裁决,这是对法律要有一个信仰,对法庭要有一个信任感,但是如果你的这个过程当中,是出现了这样一个程序上的差错的话,那这样的话你就要认识这是你的错误,因为如果太多的话,这样一个审讯就会被认为是不公正的。
黄橙子:那么现在这个法院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犯错我们可能还有待进一步的听他们的解释,各方的判断,但是如果说真的是法院或者哪一个方面出错的话,究竟受害的一方有没有办法通过一个什么渠道来进行补救或者获得赔偿呢?
闾丘露薇:这一点我也是查看了一些法律专家的文章,那他们也觉得很无奈,因为在中国内地来说,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法律是明文规定写的非常的清楚,如果是法院出错的话,那法院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但是我也查了一些资料,如果你搜索法院犯错的话,可以看到搜索出来的个案还蛮多的,那当中有一些可能个案都比较的轻,到最后没有去到死刑这样的一个地步。
因为如果去到死刑的话,法院出错你就会发现这个错误是没有办法更改的,因为如果已经执行了之后,那这个人就没有办法补救了。但是有很多的一些,比方说经济类的或者是民事诉讼等等,会有一些错误,我就查到一个,比方说拿2011年,山东就有这样一个个案,他是根据了国家赔偿法,然后涉及到700万人民币这样一个赔偿,也就是说当事人发现法院判错了,他的经济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影响,收入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影响,那他怎么样去弥补,法院可能做出的错判对他造成的损失呢?那就透过已经是实行了17年,到现在为止应该已经是实行了17年的《国家赔偿法》,然后来进行赔偿。
但是这只是经济上的一个补偿,对于好多人,好多事情来说,经济的补偿是没有办法。
黄橙子:比如说如果已经执行死刑的经济补偿其实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闾丘露薇:就算他真的是,应该执行死刑,那你也很难补偿说和亲人没有最后见上一面的那种痛苦,这个你是用再大的经济补偿也补不回来的事情。
黄橙子:刑犯曾成杰7月12号在家属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直接执行死刑,他的女儿最近在微博上面发声,说一定要讨回公道。究竟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前,究竟有没有必要告知家属,另外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来保障家属在事先的一个知情权。我们相关话题都会请到时事评论员闾丘露薇为我们做点评分析。
黄橙子:一个案件最后判决出来可能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有的人觉得判轻了,有的人觉得判重了,但是在那儿之前,程序上面的问题的话,和案件本身无关,程序上会不会有一些应该是固定的或者是有法律保障的一些统一的模式去遵循呢?
闾丘露薇:对我们的理解来说,法制社会其实更重要的一点是要确保程序上的正义,就是因为其实最终的裁决是由法官来做的,那法官他做的这样一个裁决的依据应该是证据,那有的时候对于很多的案件当事人来说,社会公众或者他的家人、当事人、相关双方对于这样一个判决肯定大家的看法是不一样的。
而且在法制社会很多时候还会存在这样一个情况,即便是被法院判清白的人,其实可能他未必是百分之百清白的,或者说被法院裁判有罪的人,在过了很多年之后你忽然发现原来是错判的,但是如果在整个的审判过程当中,法院是严格的按照每一个程序来走的话,那这是一个公众,一个社会所接受的这样一个规则。因为只有一个公众都接受的这样一个规则,我们才能够让这个社会有一个向前推进的一个方法。才能让一些我们觉得违反了社会规则的人,他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不过也因为这样的话,我觉得这是扯远了,就是对于死刑为什么大家会有讨论,这是因为法庭的审判他可能不能百分之百的确保说被判死刑的人一定是百分之百有罪的,或者有可能会滥杀无辜。所以这里面就有一个是宁放过一个还是宁可错杀一千,这里面又是一个指导性的思想问题。
但不管怎么样的说,对我们目前的这样一个社会现状来说,我要尊重法庭的裁决,这是对法律要有一个信仰,对法庭要有一个信任感,但是如果你的这个过程当中,是出现了这样一个程序上的差错的话,那这样的话你就要认识这是你的错误,因为如果太多的话,这样一个审讯就会被认为是不公正的。
黄橙子:那么现在这个法院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犯错我们可能还有待进一步的听他们的解释,各方的判断,但是如果说真的是法院或者哪一个方面出错的话,究竟受害的一方有没有办法通过一个什么渠道来进行补救或者获得赔偿呢?
闾丘露薇:这一点我也是查看了一些法律专家的文章,那他们也觉得很无奈,因为在中国内地来说,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法律是明文规定写的非常的清楚,如果是法院出错的话,那法院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但是我也查了一些资料,如果你搜索法院犯错的话,可以看到搜索出来的个案还蛮多的,那当中有一些可能个案都比较的轻,到最后没有去到死刑这样的一个地步。
因为如果去到死刑的话,法院出错你就会发现这个错误是没有办法更改的,因为如果已经执行了之后,那这个人就没有办法补救了。但是有很多的一些,比方说经济类的或者是民事诉讼等等,会有一些错误,我就查到一个,比方说拿2011年,山东就有这样一个个案,他是根据了国家赔偿法,然后涉及到700万人民币这样一个赔偿,也就是说当事人发现法院判错了,他的经济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影响,收入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影响,那他怎么样去弥补,法院可能做出的错判对他造成的损失呢?那就透过已经是实行了17年,到现在为止应该已经是实行了17年的《国家赔偿法》,然后来进行赔偿。
但是这只是经济上的一个补偿,对于好多人,好多事情来说,经济的补偿是没有办法。
黄橙子:比如说如果已经执行死刑的经济补偿其实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闾丘露薇:就算他真的是,应该执行死刑,那你也很难补偿说和亲人没有最后见上一面的那种痛苦,这个你是用再大的经济补偿也补不回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