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程修习计划一旦确认,一学年内不得更改。在新的学年开学前因学生本人要求修改修习计划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同意,学校应按照选课指导制度要求给予学生指导,按照选课流程完成修订并实施新的修习计划。
家长可参与选课指导
《意见》强调,选课指导模式主要有导师制和包班式两种基本形式:
导师制选课指导模式,即学校为若干名学生设定一名选课指导教师,保持三年不变,对学生的选课过程给予个性化、追踪式、动态性的有效指导。选课指导教师的配置可采取本年级教师指导本年级学生的方式。
包班式选课指导模式。以行政班为单位,由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选课指导小组,指导本班全体学生高中三年的全程选课。指导小组成员变动的,由班主任做好选课指导过程中的衔接、协调工作。
高二上开始选课
《意见》明示,选课制度下的班级分为行政班和教学班两种形式。
第一阶段:高中第一、二学期是主要开设必修课程阶段,该阶段的行政班即教学班,学校成熟的班级管理方式与经验,均可迁移到这一阶段的班级管理中。
第二阶段:高中第三、四、五学期是主要开设选修课程阶段,该阶段以教学意义的教学班为主,辅以管理意义的行政班。行政班是学生管理的基本单位,教学班是学生学习与教学实施的班级构成,是建立在选课基础上重新组合的、动态的、多样化的教学集体,是学生在这一阶段学业提高与个性化发展的基本场所。
第三阶段:高中第六学期是主要安排总复习阶段,该阶段以行政班为基本教学单位开展总复习,其中的少量时间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与高考相关的选修模块的复习。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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