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夸海口"捞人" 诈骗600万元获刑13年

2017-04-17 11:08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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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图片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东方网报道:丈夫走私被抓,妻子通过朋友结识所谓“能人”万某,花了600万想“捞人”。近日,万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10年7月至2014年5月间,案外人朱某开设的公司在进口货物的过程中,指使公司员工制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或少于实际数量的发票、合同等单据向海关申报进口共计258票,偷逃应缴税额7000万余元。事后,朱某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上海海关缉私局羁押(现已判刑)。

  朱某的妻子章某救夫心切,四处找朋友打听能否通过关系将丈夫“捞”出来,几经周折,终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所谓的“能人”万某。

  现年42岁的万某,江苏启东人,初中文化,闯荡上海滩多年,曾做过保温材料生意,也兼做一些在年会、婚庆上文艺演出的经纪人工作。

  万某谎称自己在公检法系统有关系可以帮助朱某脱罪,并称只要肯花钱就能搞定朱某的案子。万某的谎言竟让章某深信不疑,2014年6月4日晚上,章某与朋友一起将筹措的现金300万元交给万某;2014年11月间,万某再次向章某索要了现金300万元。

  然而,章某花费了600万元“捞人”却毫无进展,经朋友询问,万某竟借口搪塞。2015年3月,万某又试图采用上述手段要求章某支付人民币400万元,被章某拒绝。

  同年10月30日,万某接民警通知后至浦东南码头路派出所接受调查,到案后拒不供认上述犯罪事实。

  2016年10月13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2日,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通过庭审查证,相关证据证实,万某谎称其在公检法系统有关系可以帮助朱某脱罪,并以需要钱款疏通关系为由,先后两次骗取章某钱款共计人民币60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浦东新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尚未退缴的赃款人民币600万元责令其退赔。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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