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专门立法严管巡游车、网约车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图为市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人大工作报告。记者郭良朔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7日讯(记者宋磊)今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长江日报记者梳理了报告中的亮点:
【立法】
对《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为加强东湖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提供制度支撑。
制定《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加强巡游车、网约车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制定《武汉市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推动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对涉及军民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122件次地方性法规、54件次决定决议进行清理。
【监督】
督办《加快推动招商引资落地开工,切实增强武汉发展动力案》,促进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
支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听取审议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报告,开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开展《武汉市旅游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优化旅游供给,推动全域旅游大发展”专题询问、作出《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大发展的决议》,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工作。
开展《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推进武汉建设世界级地铁城市。
【人事任免】
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人,保证了我市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代表工作】
邀请6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00余人次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全市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推动解决了一批在产业扶贫、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举办2期代表培训班,培训代表240余人,两年实现初任代表培训全覆盖。
【编辑:金鑫】
(作者: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