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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被脱光控告强奸未遂 嫌犯:绝不会干这事

2013-08-09 10:4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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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25岁的小黄是余姚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游手好闲,2009年,小黄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3月1日晚上,小黄独自在余姚健康路上晃悠,摸摸瘪下去的钱包,产生了再次抢劫的念头。

65岁的陈老太,在健康路的民宅里独居,晚上,她出门倒垃圾,从小黄身旁经过。小黄一路悄悄尾随到了她家门口。

陈老太开门时,小黄迅速抓住她的衣领把她拖进了屋内。

“快把钱拿出来,不然就弄死你!”小黄掐着陈老太的喉咙说。

陈老太颤巍巍地摸索出五百块钱交给小黄,恳求他不要伤害自己。

小黄不肯罢休,把老太太按倒在床上,开始扒衣服直到她一丝不挂。

“你还有没有钱?”老太太吓坏了,眼泪汪汪直摇头。

“什么时候发工资?”小黄气势汹汹。陈老太说自己每月10号能领到退休工资。小黄悻悻地离开。

案发后,陈老太给远在外地打工的丈夫张某打电话,说自己被一个二十来岁的男子抢劫并强奸了。

年近七旬的老张火冒三丈,因为小黄曾询问过陈老太发工资的时间,老张判断:这个小伙说不定会再度“来访”。

果不其然,3月12日晚上,小黄又在附近晃荡,被陈老太一眼认出。

陈老太和丈夫老张,立马上前将小黄就地拿下。

民警在审讯时,陈老太痛斥小黄“强奸未遂”。

但小黄大叫冤枉,他还交代自己去年11月犯过另一起抢劫案,劫得人民币1800元。

他始终坚持自己未对陈老太实施强奸行为。“我只是把她的衣服扒了而已,没有强奸她,我是因为怕她追出来,才这么做的。”

今年7月9日,余姚检察院以小黄涉嫌抢劫罪向余姚法院提起公诉。

8月7日,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根据公安部门的侦讯和检察机关的公诉材料来看,陈老太控诉小黄“强奸未遂”,但证据不足。就他的犯罪行为和事实,检察机关未对强奸罪名提出指控。

庭上,小黄对自己的抢劫认罪,但对于陈老太的强奸指控,他坚决否认,“我其他坏事都干了,就是不会干这事!这太丢人了啦。”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小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都市快报)

责编: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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