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明,新和县“1·24”爆炸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自去年5月以来,依不拉伊木·喀哈多次纠集他人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形成了以其为头目的17人暴恐团伙,在租住房内进行制爆活动。24日,该团伙成员携带爆燃装置,乘坐3辆三轮摩托车前往作案地实施暴恐活动。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果断处置,有效避免了群众伤亡。各族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案件迅速侦破。
责编:刘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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