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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留下抵押过的房产证 被担保人跑了

2013-12-09 16:3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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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老友殷某夫妇在银行贷款,让胡先生做了担保人,并留下房产证。没想到欠下巨额贷款后,殷某夫妻俩逃之夭夭,所欠贷款全由胡先生代还。

    胡先生与殷先生是发小。去年11月,殷先生找到胡,说做生意急需向银行贷款80多万,2013年底到期还款。

    殷准备将在汉口黄金地段的房子办理抵押,可银行说还差20万元缺口,要另找担保物。殷只得向胡先生求助,希望他能做担保人,让他渡过难关。

    当时,殷说这只是银行要求的手续,走个过场,并称自己可将办了抵押的房产证交给胡先生,一旦无法还款,胡先生可直接将房子拿去过户。凭着多年的友谊,手里又捏着房产证,胡先生同意担保,并在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办理了手续。

    不料,最近一段时间,胡先生怎么也找不到殷某夫妇了。根据与银行、殷某签订的三方合同,殷如还不了债,胡得承担20万元的还款义务。

    可胡一旦替他们还了20万,可以将他们抵押的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吗?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元斌)

责编: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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