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一德: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
(解放日报)中国的改革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也面临着更高层次的挑战。将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既是汲取人类发展的文明成果之举,也是立足于中国思想文化背景之下的选择
以法律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
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有赖于文化的成长。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文化软实力的灵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从根本上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重塑民族文化精神;能够在全社会广泛地凝聚共识,为社会长远、稳定发展提供价值引领,为制度设计、决策部署、法律制定提供最终价值依托,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纽带和精神旗帜。在12个词、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不仅仅可以作为一种价值倡导和精神引领,也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可以在改革中广泛凝聚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