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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女法官吴芬清:让法律做百姓的靠山

2013-12-03 17:25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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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吴晓敏 通讯员 辛法)在武汉市新洲区,有一名女法官,许多人慕名前来请她审理调解案件,审理几年难以了结的案件,到她那里都案结、事了、人和……头顶国徽,身着法袍,作为“农民的女儿”,她发誓要让法律成为百姓的靠山,实现当事人的利益。她叫吴芬清,是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长,11年扎根基层法庭,践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的信守,诠释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

吴芬清向诉讼当事人讲述法律条款

    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接触审判最多的是夫妻失和、朋友反目、邻里争斗及各类经济纠纷,面对的当事人几乎全是平民百姓,而且大多来自农村,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匮乏。吴芬清说,作为法官,不仅有责任让群众怀着忧愁来、带着满意走,还有义务在依法断案的前提下,引导推动法律平民化、司法大众化,让法律走近百姓生活,成为百姓的靠山。

    在探索促成当事人放弃对薄公堂、一笑泯恩仇的调解过程中,吴芬清总结民事案件“五心”调解法,将法律、道德、风土人情等融入案件的审理,用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来对待每一个诉讼事件的当事人,从化解矛盾入手,找准解决矛盾的最佳契合点,及时做好调处工作。三年来,吴芬清个人承办的民商事案件达160余件,调解率达75%,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80%,实现了无错案、无申诉、无投诉、无涉案上访、无矛盾激化、无超审限的“六无”目标。

    2013年4月,吴芬清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由于原被告双方积怨很深,在此前的两次开庭和调解中,双方及其亲属大打出手。吴芬清在与当事双方反复沟通后,了解到当事双方因娘家干预过多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找准症结后,吴芬清并没有简单判决,而是多次找当事双方及其亲属,从情与理、理与法的角度,劝解他们多为孩子成长着想,理智对待。因庭前做了大量工作,庭审双方都比较冷静,未发生大的冲突,最终该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吴芬清告诉记者,民事案件中,很多都是这种亲人朋友间的纠纷,当事人双方因缺少沟通才反目生怨,作为法官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而应该从情感出发,打动和感化当事人,将法、理、情融合在一起考虑,才能让棘手的案件迎刃而解。

    除了这一类亲人朋友间的纠纷外,民事案件中医患纠纷也比较复杂常见,在面对这一类纠纷时,吴芬清秉承“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从案卷材料中寻找证据,并咨询专业人士,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让当事人的权益受损。

    吴芬清告诉记者,法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职责,多年来,她始终铭记法官的责任,把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诉讼作为首责,不仅与普通群众结下了不解之缘,也赢得了各界赞誉,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调解能手、湖北省法院“好法官”等荣誉称号,最近还被推选为“武汉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候选个人。

责编: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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