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何峰是武汉一高校学生。去年初开始,何峰与同学陈芳芳交往密切,是一对好朋友。平时,两人出双入对,何峰关心陈芳芳,经常帮她购买早点、零食等。交往中,何峰悄然记下陈芳芳的银行卡密码。
一个星期前,学校放寒假,两人舍不得离开,相约本周末回家过年。
昨日上午,因要购买车票,陈芳芳拿卡取钱,发现账上的存款少了3000元钱,“这是新学期的生活费,爸爸汇进来的”。
陈芳芳立即打电话,想询问何峰是否取走了她的钱。何峰不接电话。陈芳芳发短信告知,她要报警。何峰这才承认,他取走了陈芳芳的钱,“没有钱回家过年,先借用,过了年再还钱。”陈芳芳不答应,明确告诉何峰,她已经报了警,如果“不把钱还回来,就让警察抓人”。
昨日下午2时许,何峰出现在陈芳芳面前,将钱退还,陈芳芳陪同何峰到关山派出所投案自首。警方表示,对其严肃批评教育,免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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