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质监局此次共抽查烟花爆竹127批次,检测了产品标志、引火线、引燃时间、含药量、氯酸盐等指标,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9.5%。其中抽查武汉市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产品90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97.8%。
中心城区爆竹质量较好
今年,武汉市中心城区零售的烟花爆竹由武汉市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统一进货、统一配送。本次抽查了该公司经销的C级和D级烟花爆竹产品。结果表明:质量安全等方面较有保障。
抽查该公司样品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有6批次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有的未标示警示语、燃放说明,有的计数类产品未标明数量;组合烟花无备用引火线。目前,该公司已采取措施对不合格烟花爆竹进行了处理。
远城区爆竹短斤少两
本次抽查了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东西湖区等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销售的烟花爆竹37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只有35.1%。
此外,此次还发现远城区部分烟花爆竹“短斤少两”。国标要求计数类的烟花爆竹其计量误差应在±5%以内,而此次抽查中发现有的烟花爆竹计量误差为-50%——-78%,如标明10000响,实测只有2200响。
易爆、引燃时间太短
此次在抽查远城区烟花爆竹时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三大类:违规使用氯酸盐,氯酸盐经摩擦或撞击易起火爆炸,国家明确禁止使用,此次在远城区抽取的烟花爆竹中有17批次样品中含有氯酸盐,存在安全隐患;引火线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检中发现远城区有17批次烟花爆竹的引燃时间不合格,低于标准下限值,甚至有的引燃时间不到1秒,对燃放者构成较大威胁;此外,在远城区烟花爆竹中有34批次标志未按标准要求标注齐全。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武汉市质监局已会同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质量抽查不合格的经销单位及时进行了处理,责令立即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烟花爆竹下柜,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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