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率先完成食药监管体制改革 执法人员倍增

2013-08-07 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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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熊志 通讯员 潘露)30%工商执法人员整体划转,监管职能全面延伸。今日(8月7日)长江网记者获悉,武汉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各区机构改革正稳步有序推进,有望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

 

  5部门监管减少为2部门   减少监管环节完善监管体制

  这种新体制打破食品安全监管分段治理模式,以往,武汉食品安全监管由多部门分段负责。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餐厨环节监管。

  整合后,将涉及食品监管的部门由以前的5个,减少到2个,将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安全的监管职责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牲畜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门,同时,还结合大城市功能和特点,将中心城区牲畜屠宰及相关动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及机构一并划转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环节减少,监管链条缩短,监管体制得到完善。整合以后,在食品加工、销售、餐饮任何环节发现问题,统一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监管部门可在多个环节同时动手,迅速控制上下游经营链条,清理终端市场、控制销售流通、捣毁违法作坊等。

  分级管理取代垂直管理   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属地管理”、“强化基层”、“关口前移”、“落实责任”,是武汉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词。通过将权力下放,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防线”。全市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管理体制一并调整,上述三个部门由市垂直管理改为市、区政府分级管理。将原直属市局的区分局整建制下放各区和功能区管理,由区级政府管理并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各区政府还将按街道(乡镇)或区域设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作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派出执法机构,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优势,强化区政府食品安全的责任。

  力量向基层下移   保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

  据介绍,让区、乡、镇(街)政府“有劲使得上”是此次武汉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重点。全市将从基层工商所划转30%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人员配备将达到辖区总人口的万分之二点五,核减职能不饱满部门的人员编制,补充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质监、工商划转的部分执法人员,将主要用于充实街乡镇等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更好地服务居民。通过改革,我市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数量将达到2000人,是原有的两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得到加强。

  新体制运行后,全市将统筹食品药品执法监管人员队伍,整合原市局药品稽查分局和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设立食品药品执法总队,总队下设5个执法大队,专司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压缩机关非业务处室,充实业务监管处室,市局机关内设业务处室由以前的7个增加到12个,处室设置更加合理专业,责任更加清晰明了,机关对基层的业务指导能力得到了加强。如为了提高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该局设置了应急管理处,为了强化稽查打假协调与督办,设置了稽查处,统筹协调全市食品药品执法办案工作,突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责编: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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