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今起"限改禁"12个城区全面禁鞭

2013-12-10 08:49 来源:
调整字体

(长江日报)禁鞭区域:7中心城区和5功能区的城市建成区

  在历经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后,我市实施7年的烟花爆竹“禁改限”正式终结。从今日起,我市燃放烟花爆竹正式“限改禁”,明年元旦、春节,市区不许放鞭了。昨日(1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情况。

  市区禁燃

  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我市新版“禁鞭令”将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7个中心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列为禁燃区域。

  《规定》中对禁鞭区域内因重大节庆活动确需燃放烟火的,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同时还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呼声高涨

  “限改禁”为临时

  增加立法项目

  市人大每年年底会列出第二年的立法项目计划。而在之前拟定好的立法项目中,《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并未列入其中。据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空气污染严重超标,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部分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开始呼吁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之每年春节后烟花爆竹产生垃圾数千吨,房屋失火、人员受伤等安全隐患频频,禁鞭的呼声越发高涨。

  今年初,“限改禁”被临时增加为今年立法项目。2月,市法制办与市公安局启动《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修改工作,着重就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6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上,我市首次晒出两套新版“禁鞭”方案,请公众提出修改建议。进入市人大审议程序后,高票表决通过。

  市民支持

  超七成受访者赞成禁鞭

  我市烟花爆竹是全面“禁”,还是在有限区域“禁”。据了解,在《规定》起草阶段,市政府广泛征求民意,调查结果表明,有74.5%的被访者赞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71.4%的被访者表示不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一审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一系列征求意见和调研,收回的304份意见征集表中,赞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291人,反对的有11人,弃权的有2人,赞成率95.7%。

  监督举报

  拨打110举报违规燃放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介绍,市公安局是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管机关。2014年元旦、春节,尤其是除夕至正月初三、元宵节等为重点管控时段。欢迎市民支持、参与禁鞭行动,市民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10举报。他表示,对发现的违禁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规定严肃处理,违者将被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典型恶劣案件还将通过媒体给予曝光。(记者车莉)

责编:熊志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