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禁鞭令”生效60天 95人被处理

2014-01-28 09: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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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建中(右二)正在查处违法运输鞭炮的大货车。

武汉晚报:几天后,就是传统的马年春节了。今年,是武汉市实施燃放烟花爆竹“限改禁”的第一年。昨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禁鞭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发动全市各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禁鞭措施,严查各类涉鞭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春节期间全市将组织1000个由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和社区群干参加的“禁鞭小分队”,深入街头巷尾、小区门栋开展禁鞭宣传、执法工作,特别是对除夕夜、正月初八、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实行重点管控。公安消防部门在春节期间全员备战,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巡视,在重点地区和部位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随时准备处置突发火情。医院将开辟救治伤者的绿色通道,增加急诊值班医务人员,特别是烧伤、外科医务人员的人数。

  据市禁鞭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92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95人,其中行政拘留27人;收缴爆竹954万响,烟花1607件。

  武汉警方提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会被公安机关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处行政拘留。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1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警方“关城门”严守禁鞭区

  武汉警方以全市17个治安检查站和31个道口属地派出所为依托,对317个进出城道口开展实兵守护、视频巡控的“关城门”行动,打造环禁鞭区“防护墙”。截至目前,查处涉嫌违规运输、携带案件13起,查扣烟花爆竹3217件,治安拘留4人。

  1月8日晚23时左右,市公安局关山公安检查站民警在武汉外环高速汪集收费站出口处盘查时,在“赣CK3089”红色东风大货车后厢内查获烟花864箱。驾驶员余某、邱某交待,该车烟花系两人在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湖南省岳阳县新开镇金泰烟花厂运往武汉市新洲区。两人被行政拘留15日。

  1月24日晚,十里铺公安检查站民警在永安收费站检查“鄂AHE690”的货车时,司机李某谎称车上货物为饼,实则有烟花720件。李某未办理相关手续,烟花由湖南临湘金桥花炮厂运往武汉奓山仓库。

  “禁鞭区”禁售 “限鞭区”严管

  全市公安机关以限鞭区为重点,设置临近禁鞭区的缓冲带。未完全禁鞭的各新城区分局加强对销售烟花爆竹合法手续的审查,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门点576个,查处违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8起,行政拘留7人。各主城区、开发区分局则清查禁鞭区重点部位,查处违规销售、储存案件18起,行政拘留17人,收缴鞭炮480万响。

  1月24日,化工分局对辖区限放区10个销售点和20余家副食店进行突击检查,收缴冲天炮、彩珠筒等违禁品种80余个。

  1月23日下午2时许,万松街派出所在对江汉区妙墩横路一花圈店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该花圈店在贩卖烟花爆竹。店主黄某在和客人谈好价格后,到该店旁二楼一房间内拿鞭炮时被民警查获;同时查获两万响鞭炮1包,一万响鞭炮8包。全部鞭炮被没收,黄某被行政拘留5日。

  实时巡控查处违规燃放

  武汉警方组织发动社区民警、群干、安保队员、物业保安等力量,采取派出所与警务综合服务站等街面巡逻力量快速出警等措施,加强社会面执法控制,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一批违规燃放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36起,罚款处理33人。

  1月21日11时,洪山分局和平派出所民警巡查时,在和平街大洲村当场查处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针对违法行为人邱某为中专学生的情况,派出所依法对其口头警告,并对邱某及家人进行法制教育,责令签订保证书。

  1月25日上午8时,居住在武昌区千家街的严某家中办喜事,燃放烟花爆竹,被首义路街派出所当场发现。给予罚款200元处罚。

责编:邓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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