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被强奸 状告不成被判入狱
“我被强奸了,而他的妻子是我的好姐妹,我该怎么办?”38岁的村妇陈兰一篇藏在柜底的日记引爆一对邻居的纷争。
“我是和她发生了那种事,但当时她并没有反抗,一切都是顺其自然。”被指“强奸”,袁华矢口否认。
强奸?自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最终作出“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予立案”的决定。一次男女关系改变两个家庭。被“戴绿帽”的男主人因有过激举动被判刑,被指“强奸”袁华妻儿被杀伤,自己还险被逐出家门。
三本日记,记录了陈兰的5年辛酸。她要应对的,有嘲讽羞辱,还有性骚扰。日子没法过了,一家人流浪街头拾荒为生……
夜幕降临
好姐妹的老公侮辱了我
距河口县城约20公里的红河农垦发电公司132电站,山青水秀。河畔两侧布满鱼塘,且几乎每个鱼塘边都有一间临时小屋。5年前,其中一个鱼塘边的小屋里发生的一件事打破了这里的宁静:原本属于邻居的已婚男女发生了性关系,而女方在一个月后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强奸。从此,悲剧接踵而来。
“他的妻子原本是我的好姐妹。”2007年5月18日,陈兰提起当时发生的事情说,她原本是马关县人,6年前和自己的丈夫来到这里承包一点土地搞香蕉和菠萝种植,与来自四川的袁华一家成了邻居。由于关系融洽,她早已把袁华的妻子邹萍当成了自己的好姐妹。2002年农历8月14日20时许,她来到袁华家借一打磨辣椒的机子,邹萍称磨片在另一间小屋里,让她自己去拿。“我进屋的时候并没发现里面有人,但当我正准备伸手拿磨片的时候,一双手抱住了我的腰。”陈兰说,她回过头后,发现此人正是袁华,她正准备反抗,就被袁华紧紧勒住双手,嘴里胡乱说着:“给我一回,给我一回。”
“我拼命挣扎,见他在撕扯我的裤带,也紧紧抓住裤带不放,并坚决地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快放开我,不然我喊了!‘可袁华不但不放手,还更加大了劲拉我的裤子。我不得已骗他:“你儿子来了,快放开。’袁华还是没有放手,并将我推了靠墙,我只好哀求他:”你不能这样,儿子都这么大了,你对得起他吗?‘他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不得已我又骗他说:“我们去别处,不要在这里,谁撞见了都不好。”原本想这样他会松手,我好乘机跑开,不想袁华就当什么也没听见,脱下裤子后就对她实施侮辱,约20分钟后,袁华不知了去向。
然而,袁华及其家人接受采访却否认了以上说法。“当时我是叫我丈夫去拿,她什么时候去的我也不知道。”邹萍说,虽然两间屋子都是自己的,但相隔约20米,袁华还拿了一只手电筒。而袁华则称,他在找磨片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人在摸他的肩膀,他回头后,发现是陈兰,由于当天自己喝了点酒,他伸手搂住了陈兰的腰,而陈兰自始至终都没叫喊,也没反抗,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如果她叫喊或是反抗,给我一百个胆也不敢,我妻子儿子都在家中。”
“她之前就来勾引我男人,前一天还问我妹妹袁华住在哪,但我当时没反应过来。”邹萍说,事情发生后,陈兰又威胁袁华,要袁华与自己离婚,之后和他远走高飞,袁华不同意后,她又想来敲诈钱,又没得逞后,才把事情闹大,说自己被袁华强奸。而陈兰和她的丈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就没提出过要钱。
2002年8月
(有谁能理解,有谁会知道,我的心有多苦、有多愁,为了这三个孩子我只能把任何一个女人不能承受的一切来承受……我爱家,爱孩子、更爱我的丈夫,从相知到相爱,直到相处,我一直如初,可是现在又有谁能相信,所以,我绝对不能走,一定要承受着巨大悲痛,要用那黑色的眼睛寻找到光明,走出黑暗。那样,我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女人,才能对得起杨氏门宗,我陈家老少、生我养我的父母,还有杨华——我的丈夫。我很想躺下,我太累太累了,但是如果我真的倒下,我的丈夫、三个孩子,他们会好好活下去吗?)
东窗事发
丈夫看到我被“强奸”的字条
(日记:编者同志,我叫陈兰,我有一种难以启齿的困苦,生活对我来说是黑暗的,真想一死了之,可孩子们都还小啊!事情是这样的,2002年农历8月14日,我被人强奸了,而他的妻子和我却是一对无心不交无话不谈的好姐妹,好朋友啊!请你告诉我,我到底该怎么办?等待回音!2003年8月)
“作为一个女人,被一个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侮辱,无疑是她最大的耻辱。我当时想一死了之,可3个年幼的孩子和丈夫会过得好吗?”事发后,陈兰不仅一直没报警,还隐瞒自己的丈夫。“我知道丈夫的脾气,要是被他知道了,肯定要弄出什么事情来。”陈兰为了不让丈夫知道此事,就装做什么事也没发生,但内心又极其痛苦,每当面对丈夫时,她总有一种愧疚感。而当她见到袁华的时候,心底的怨恨又急于迸发。“知道吗,你把一个女人和她的家都毁了,甚至有可能你的家也不会好过。”事情发生的第3天。陈兰写下了一封信。“我当时感觉整个人都要倒下了,于是准备向《知音》的编辑诉苦。”然而书信写好后,她并没有寄出,而是藏在自己家的衣柜里。
一个月后,陈兰的丈夫杨志在为孩子找衣服的时候,无意中翻到了这张纸条。“2002年农历8月14日晚7点多钟,我被一个男人毫无人性地糟蹋了,而他的妻子和我却是好姐妹,我该怎么办?”杨志说,他当时只感觉脑袋“嗡”的一声响,腿就发软了。“一个多月了,她竟然一直瞒着我。”最后,在丈夫的追问下,陈兰不得不说出男子就是邻居袁华。
杨志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从家中提起菜刀准备找袁华讨个说法,却被妻子死死拽住。“我就是怕你弄出事来才不敢告诉你,看在3个孩子的份上,我求你了,冷静点好吗?”看看3个年幼的孩子和可怜的老婆,杨志最终没冲进袁华的家。第二天,杨志递给袁华一张纸条:“……如果你不对自己的行为给出一个说法,我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出来。”几天后,杨志夫妇接到了袁华的纸条:“……错误只错一次,如果错第二次,我愿千刀万剐,我的行为给你们夫妇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望陈、杨二君宽恕、原谅。”
随后,双方多次以书信的形式进行交涉,最后,“袁华掏出50元钱,称是给我们的赔偿。”杨志称,如果收了钱,就是出卖自己的老婆,而陈兰也表示不愿意要钱。同时,杨志夫妇提出条件称,要袁华在家中摆下酒席,把所有的亲朋好友请来,在酒桌上当面向自己道歉。“当时他是同意了,但后来他老婆和儿子不同意。”杨志说,由于对方没满足这一条件,双方的交涉也就以失败而告终。
“事情是他们俩闹出来的,凭什么要在我们家里摆酒道歉?”针对以上说法,袁华的妻子和儿子告诉记者,这事情与她们无关,要怎么解决是袁华和陈兰的事,如果不是自己心好,袁华早已被逐出家门。“我还是受害者呢,我找谁道歉去?”袁华的妻子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