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开发商垫资帮政府修路被判逃税罚款4亿

2010-03-24 14:57 我要评论
调整字体
(大河网)三年前,周口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范学林投资的周口汇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置业)垫资修路的投资款,从其应缴税款中逐步予以偿还,并为此形成了会议纪要。但今年2月13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送达一审判决书,判决汇林置业犯逃税罪。法人代表范学林入狱,并面临着4亿元的天价罚单。

因对判决不服,汇林置业同时起诉周口市地税稽查局和周口市政府。3月19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开发商为何面临4亿元天价罚金?修路抵税的会议纪要有着什么玄机?围绕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开发商把市政府和地税稽查局告上法庭

3月19日上午不到9时,周口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董先生就赶到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先生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的律师,他是来学习的。因为3月19日的庭审,是由河南顶级律师对阵来自北京的名律师。除了周口的董律师,还有来自郑州的律师和一些法学院的学生,自费来现场观摩学习。

当日9时法院准时开庭。用了不到40分钟时间,董先生的同行,来自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的王联合律师,就让被列为第二被告的周口市政府,成功从被告席上脱身。

王联合指出,起诉周口市政府,应在当地法院或河南省高院指定的一家法院审理,但既然河南省高院没有指定任何法院审理,所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这是法律适用程序错误,如果继续开庭审理,他可以退庭。在询问了原告汇林置业的意见后,法官宣布周口市政府不再作为被告。

董先生说,王联合的答辩很精彩,法律适用准确,法官和原告律师没法不认可。但如果周口市政府不作为被告,对原告很不利。

开发商垫资修路,市政府承诺以应缴税款偿还

2006年10月,当时的周口市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汇林置业垫资修路的投资款,从其应缴纳税款中逐步予以偿还,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据媒体报道,随后,汇林置业与周口市城市公用事业局签订协议。路修好后,审计局审计确认了该公司投资2493万元。但汇林置业在与税务机关就税款的偿还问题交涉中,迟迟得不到正式答复。2008年,汇林置业开始不缴纳地税。

不缴纳地税的后果是,2009年1月,范学林因涉嫌逃税罪被刑事拘留。

汇林置业现在的负责人杨先生说,范学林原籍周口,上世纪80年代末到上海,通过炒股等赚了“第一桶金”。

2000年,周口市市长到上海招商引资,范学林动心了,当时他的两个搭档都劝他不要回去,他不听。在周口,范学林开始时事业倒也顺风顺水,但到2005年和2006年,修建的两条路给其埋下了逃税的祸根。

政府要修路,又没钱,怎么办?按照周口市政府的要求,范学林的汇林置业先行垫资修建。

市政府的会议纪要认可了汇林置业修路的事实,也给了个说法:修路的投资款,从其应缴纳税款中逐步予以偿还。不过怎么从应缴税款中偿还,企业是先缴税后偿还,还是不用缴税直接与投资款相抵消,政府会议纪要并没有明确说明。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