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首页湖北

传湖北房产税试点定在鄂州 正评估二手房交易税

2012-08-30 11:00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华夏时报) 正开展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等工作

  湖北版房产税试点前夜“口径”仍难统一,即便是同一部门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的答案也令人糊涂。

  8月28日下午,湖北鄂州市地税局副局长陈少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鄂州目前还没有试点。”当记者追问有没有时间表时,陈少坚称:“不知道。”

  但就在同一天,鄂州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则对本报记者称:“正在试点。”据他介绍,从去年就已经开始着手了。

  早在8月23日,鄂州地税局一位不愿具名官员就曾对本报记者介绍:“湖北房产税试点确实定在了鄂州,但目前我们还处于系统的调试和房产相关资料收集阶段。”

  三个不同的声音,让“势在必行”的房产税试点扩围前景更加扑朔迷离。对此,更多观点认为,这其中“或有隐情”。

  湖北省地税局公开发表的声明则承认,目前,正在开展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等工作。上述未具名官员透露:“试点主要针对经营性房产征税,个人住宅的试点还要延后。”

  为什么是鄂州?

  就在国务院督查组返京后,市场对政策猜测纷起,其中房产税试点扩围甚嚣尘上。最近不少地方政府密集派员赴京向相关部委咨询房产税的有关政策,也预示着脚步越来越近。

  本报采访获悉,湖北已经为试点做了大量工作,如多个地方的地税人员正在人大开展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房产税提供技术储备;而早在去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部署工作时就表态,2012年湖北、湖南两省将开展新型房产税试点。

  所谓新型房产税,即把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合并,按房产的市场评估值计征,与重庆、上海试点的房产税相比,更符合房产税的初衷。

  有创新就会有新的博弈,这也使得鄂州的试点事宜口风骤紧。

  湖北省地税局近日发表声明称,8月21日网传所谓“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证实湖北房产税改革细则正在制定之中”属不实之辞。但该局同时承认,湖北省目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正在开展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等工作。

  “这显然是在为房产税开征做准备。”多位地税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湖北做的都是最基础的工作,一些具体工作估计很快会开展。

  如果湖北做好了准备,鄂州市先行的理由就充分了。

  上述鄂州地税局未具名官员称:“鄂州是湖北省最小的一个地级市,处于湖北‘1+8’城市圈中;鄂州葛店也和武汉江夏区紧密相连,消费能力比其他地级市强,即使房产税试点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利于及时修改,对经济的影响也不大。”

  2007年底,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两省就此展开包括房产税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探索。而鄂州正好属于非核心城市,也有利于试点的展开。

  记者采访获悉,鄂州房产税的试点工作,除加强二手房税费征管外,正在紧锣密鼓地探索房产税征税基价,建立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申报评估比对系统。为此,鄂州在8月7日至9日举行了房地产行业纳税评估自查动员会,动员会分三期,参会人员包括全市各大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多达300余人次,会议内容就是房地产行业纳税评估,涉及其意义、方法、步骤、应重点把握的税收政策。

  事实上,与鄂州相仿,武汉的房产税征收技术条件也已成熟。据武汉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与二套房、限贷、限购等政策进行技术匹配,武汉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房产信息系统,“谁名下有多少套房子,一查便知。”

分享到: 6.02K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