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全面公布市级“权力清单”
(长江日报讯)武汉全面公开市级“权力清单”。今日起,全市55个市直部门4530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wuhan.gov.cn)查询。
这份“权力清单”分为15大类:行政许可18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8项,行政处罚2666项,行政征收52项,行政强制170项,行政给付24项,行政执法奖励14项,行政确认96项,行政征用8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监督检查307项,行政服务527项,行政备案126项,专项资金分配139项,其他权力146项。
制定这份“权力清单”历时1年零4个月。我市按照省市部署,坚持先进、科学、合法、管用的总体要求和“职权法定、应清必清”原则,通过自行清理、严格比对、集中审查等程序,将我市55个市直部门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从8197项减为4530项。
这一过程,我市共梳理了220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无上述依据或国务院、省市政府已明确取消的,一律不保留;通过合并、下放等方式,理顺了一批边界不清、交叉重叠的行政权力,以及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划分不科学、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等问题。同时,与省直对口部门及广州、成都、杭州等3个城市的清理结果进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漏项。
“权力清单”虽然坚持“谁行使、谁清理”,但在市直55个部门认真进行自行清理基础上,我市组织了5轮合法性审查和保密审查;市人大全程参与监督,先后有3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5位人大代表参与集中会审工作;有关专家学者、基层街道负责人、公安干警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市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权力清单”的制定和公布为我市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奠定了基础。下一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权力清单”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我市将制定出台“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同时,还将结合“权力清单”,制定“程序清单”、“责任清单”,拟于6月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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