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部门为: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水务、园林、国土资源、司法财政、信访、监察、经委、商务、信访、发改委、国资、人民银行、工会。
18个部门重点监察企业为建筑、交通、水务、园林、铁路施工企业,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存在拖欠工资隐患企业。
会议要求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工资支付保障金是指建筑企业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划入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用于垫付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建设、交通、水务、园林、铁路等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交纳工资支付保证金,否则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手续。未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企业发生工资拖欠的,应首先由主管部门和单位作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处理;缴纳了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单位发生工资拖欠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追欠,并从工资支付保障金中垫付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违法建设项目发生工资拖欠的,由项目所在地区人民政府作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处理,并筹措资金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副市长孙亚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