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加紧出台山体保护政府规章制度
(通讯员 汤鹏 长江网记者 朱德华)加强山体保护立法,出台山体保护政府规章,是今年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也是武汉市人大2号议案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6月13日,市法制办会同市林业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山体保护、法律方面专家的意见。会后,工作专班对《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办法(送审稿)》。《办法(送审稿)》对全市山体保护的分类保护、恢复治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全文共34条。
6月19日,市政府主持召开《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立法协调会。会议由市政府雷勇生副秘书长主持,市法制办介绍了《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起草的过程及有关内容,涉及山体保护的14个区及市国土规划、园林、环保、水务、旅游等相关部门参加了立法协调会,对《办法》进行了再次讨论。市政府雷勇生副秘书长要求市法制办认真吸收各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6月19日,市政府主持召开《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立法协调会。会议由市政府雷勇生副秘书长主持,市法制办介绍了《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起草的过程及有关内容,涉及山体保护的14个区及市国土规划、园林、环保、水务、旅游等相关部门参加了立法协调会,对《办法》进行了再次讨论。市政府雷勇生副秘书长要求市法制办认真吸收各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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