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五百多座山有了“山长”
长江日报讯(记者蔡木子)“湖长”之后,武汉再给全市500多座山头安排“山长”。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这也是全国副省级及大中城市出台的首部山体保护地方规章。办法明确了山体保护修复、监督管理责权,逾期未修复山体的最高罚款15万元;保护山体不力的5种行为将被问责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扩展,中心城区山体被大量侵占,破损面积超过1.3万亩,30多座山体名存实亡。
2013年初,我市投资10.5亿元,计划用三年时间修复54座山体。去年共修复山体3000亩,今年计划再修复6000亩。
修复后的山体如何保护?仍缺乏常效“紧箍咒”。今年市两会上,43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议,完善我市山体保护法规规章建设。
根据办法,7个中心城区的58座山山体保护由各区区长负总责,并指定专人担任“山长”,一对一守护。新城区的山体由于连绵不断、难以划分,将实行区、乡、街三级“山长”负责制。市林业局为全市山体保护主管部门。
在护山方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依法审批山体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未履行山体生态修复治理职责的;未依法查处山体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的;弄虚作假、骗取山体保护专项资金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导致山体遭到破坏的。
我市山体保护名录、“山长”在确定后将向社会公示。市林业局还将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市民都有权举报破坏山体行为。
此外,我市将对山体实行分类规划保护。
中心城区山体,以16度的坡面与四周地平面相交的线为山体本体线,山体保护线沿本体线结合自然地形外延不小于30米宽度划定。新城区山体,以25度的坡面与四周地平面相交的线为山体本体线,山体保护线沿本体线结合自然地形外延不小于100米宽度划定。
在中心城区山体本体线内仅允许建设三类项目——具有系统性影响、确需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必要的山体景观游赏设施;确需建设的军事、保密等特殊用途设施。保护线内,仅能建设道路交通设施及公园绿地。
新城区山体保护范围内,除了上述允许建设的项目外,还可以建设生态型农业及林业设施。
在所有山体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采伐林木、挖砂、采石、取土、新建公墓、设立户外广告、倾倒垃圾、渣土及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擅自侵占破坏山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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