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调整公交线路改善出行难
“四大任务”保障公交优先
在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义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已制定了“十一五”城市公交发展规划。
2006年到2010年,我省将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各类城市公共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主要目标是全省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8.5标台,大中城市公交线网覆盖率达到80%,城市公交专用道占城市道路比重不小于20%,预防并基本解决交通拥堵和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城市政府和职能部门一定要从关乎国家战略全局、关系民生的高度,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完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四大任务”。
首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这两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依据。有了它们,就可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从城市空间分配、投资安排、规划管理等方面,来保证公交优先各项政策的落实。
第二项任务,是要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对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中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厂、首末站、调度中心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照划拨用地供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中确定的公共交通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重大建设项目,应将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作为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并交付使用等。
第三项任务,是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和经济扶持力度。省委、省政府要求,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交通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和一定比例的城市土地有偿出让金,要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投资,资金应向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第四项任务,是要充分发挥国有公交企业在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力创公交优秀。这项任务,要求国有公交企业积极引进市场机制,转变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创新服务理念,树立品牌意识,创优服务方式,注重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车辆、运营调度、场站管理等系统的科技含量,保证公交运行安全、准点、高效。政府部门要加强引导和扶持,为公交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